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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经济学专业论文开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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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论文题目
  中国经济制度变迁中的民有经济研究

  二、论文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改革开放25年来,中国经济发展水平有了相当显着的提高,民有经济的发展功不可没,民有经济的发展是我们这25年来经济发展最成功之处。虽然是无心插柳,但的确是中国经济发展的“神来之笔”。这种现象国内一些学者已经注意到了,但是目前还没有人对这一现象进行深究。我们认为这种现象并非偶然,必然反映了客观规律,揭示这一现象背后的本质原因以及它对中国经济改革究竟会产生怎样的影响,无疑是具有重大理论和实践价值的。
  目前对于民有经济的认识,主要是从所有制上加以定性,从“量”给予定位。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指出,一定范围的劳动者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必要补充。在改革开放之初,中国只有十几万个体工商户,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无足轻重,单独提出“个体经济”并给以“补充”的地位是颇有远见的。
  经过将近10年的发展,民有经济的重要性随着数量的增加而有所提高。1987年召开的中共十三大,第一次全面论述了我国现阶段的私营经济和党对其采取的政策,私营经济等被定位在“公有制经济必要的和有益的补充”,而党对私营经济的政策可以概括为“对于城乡合作经济、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都要继续鼓励他们发展。尽管有了“必要的和有益的”作为强调的定语,但民有经济作为“补充”的地位没变。接下来的10年,民有经济发展得更快,个体、私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各种实现形式层出不穷,民有经济占GDP比例超过了60%,已经越过了“补充”的阶段。1997年召开的中共十五大的报告中,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国有制经济被定位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党对非国有制经济的政策集中反映为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中共十六大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对民有经济的认识和政策更加全面和成熟。我们说,对于民有经济的这种认识过程是合乎逻辑的,也是符合认识规律的。在关于民有经济所起的作用和意义方面,中共十六大报告指出:“充分发挥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在促进经济增长、扩大就业和活跃市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在中共十六大之后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朱镕基总理在其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也指出,“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较快发展,在发展经济、增加就业、活跃市场、扩大出口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实际上,这一主张在15年前的中共十三大的报告中就已经指出,“私营经济一定程度的发展有利于促进生产,活跃市场,扩大就业,更好地满足人民多方面的生活需求”,甚至早在改革开放之初的198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就多种经济形式长期共存等问题做出决定的标题就是“广开门路,搞活经济,解决城镇就业”。因此,无论在“补充”阶段还是“重要组成部分”阶段,关于民有经济所起作用的提法基本上是相同的。
  应该说,民有经济现在的发展环境较之过去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善,但是,民有经济发展从过去到现在长期面临的一些问题,如民有企业的市场准入问题、民有企业的融资问题、民有企业的产权保护问题等仍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对民有经济“鼓励、支持、引导”的方针已经提出好几年了,但是政府工作报告基本上还只是重复这个方针,看不出如何鼓励、如何支持和如何引导。各级政府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产业发展计划和科技发展计划很少涉及民有经济,并没有把民有经济当做整个国民经济重要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待。
  统计上也缺乏有关民有经济的必要数据。这些问题其实都是老生常谈,但却长期存在而得不到解决,关键是并没有从战略的高度来认识问题,比如,在我国目前制度变迁的背景下发展民有经济究竟有什么样的意义以及对于解决中国目前和今后的发展有什么意义等问题。
  本文主要以制度变迁为背景从民有经济与市场经济的互动视角来考察民有经济在市场化改革中的作用以及对市场化改革的影响。本文认为,只有从战略的高度上认识这一产权组织与制度变迁的内在联系,才能更自觉、更主动的支持、鼓励和引导民有经济的发展。中国已经历史地选择了市场经济,就必然要选择发展民有经济,而目前的状况是认识还仅仅停留在民有经济对中国经济市场化进程推动作用的量的表象上,并没有深入到民有经济的内核,提炼其内在的精髓——劳动者的个人财产权,因此,也就不能为市场经济制度变迁的基本走向作出一个合乎我国现实的制度安排的判断。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就科学的发展观大书特书之原由就在于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那么以人为本的理念落实在经济上就是要尊重和保护人的基本经济利益,尊重和保护人的个人财产权,而对劳动者而言,最基本的个人财产权就是劳动力,所以,赋予广大劳动者以相应的产权安排,发展集合劳动者个人财产权特征的社会经济组织,无疑是实现制度变迁目标的有效路径和基础力量。应该说,该是理论得到突破的时候了,该是从战略的视角来审视民有经济和中国经济制度变迁之间的互动的时候了,相信本论文所倡导的尊重和保护劳动者的个人财产权将为民有经济的发展提供最有力的理论支持。

  三、论文研究的主题
  (一)根据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对国有经济重新定位——市场经济的主导力量
  (二)根据市场经济运行要求对民有经济重新定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的微观基础

  四、国内外研究的现状
  国外的民有化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1959年,当时的德国总理阿登纳推行一项被称之为“非国有化”的方案。该方案的首要目的在于形成由德国公众(尤其是小投资者)广泛持有的股份所有权,1965年民有化的顺利完成给这一民有化方案划上了句号。然而民有化并没有得到有关方面的配合,也没有在欧洲广泛推行。因为20世纪30年代,英美等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在遇到经济不振时,通常都采用凯恩斯主义者所倡导的扩张性的财政货币政策,从直接扩大需求入手拉动经济回升。然而,伴随这些国家在战后60——70年代相继陷入停滞与膨胀两症并发的“滞胀”阶段,供给学派的理论应运而生,供给学派的理论认为,一个国家的经济状况好坏并不是主要取决于需求是否充足,而是取决于“供给方面”即企业和企业家方面是否具有活力;因而,政府促进经济发展的主要措施,也不应该是运用财政政策或货币手段去增加需求,而是向“供给方面”倾斜,使企业提高竞争活力和增大投资积极性。由此,20世纪80年代,英国的撒切尔夫人的政府将英国电信实行民有化,由此拉开了英国民有化的序幕,此后欧洲其他国家也开始纷纷剥离国有股。其理论支撑是供给学派的政策。撒切尔夫人主要是实行国有企业的私有化,同时降低社会福利水平;里根总统则采取了降低税负、解除管制、强化竞争、大力扶持小企业等一系列刺激供给方面积极性的政策,来提高企业家的积极性和发挥企业的活力。事实说明,这一套政策在恢复英美企业的竞争力上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例如,美国解除对民航和长途电话的管制以后,资费持续降低,服务大为改善。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蒙代尔认为,这正是90年代美国高新技术产业飞速发展和经济保持长期繁荣的微观基础。
  当前我国社会各界已经开始把视角投向了民有经济,但是视角普遍集中在民有经济的发展现状、发展问题以及今后进一步发展的思路上,现在将各种观点进行综述。
  首先,在关于民有经济发展现状问题上,一致认为民有经济已经从总体上走出了原始积累阶段,并且在投资、就业、纳税、创汇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投资的领域和规模以及产业分布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并已经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势所趋。对此,我们从十五大、十六大、以及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对宪法的修正案中不难得出这样一个鲜明的结论,那就是民有经济的发展正沐浴制度变迁的春风,这是一个历史的必然趋势。
  其次,在分析民有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制度约束时,包括以下四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从宏观环境上来看,主要是旧的思想观念的制约和体制制约,主要是指民有企业与国有和外资企业相比所受到的行政制约和政策制约依然十分严重,甚至在有些产业还存在着歧视性政策;第二种观点认为,民有企业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以公有制为主导的融资体制尚未建立也制约了民有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具体来讲,一方面民间资本很难进入银行体系,另一方面资本市场作为专门经营资本的市场,面对风险差别相差较大的企业应该设置不同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然而我国的证券交易只有交易所一种,这种资本市场的结构畸形,使储蓄向投资转换的渠道受阻;第三种观点认为是金融制约,包括民有企业获得信贷资金和证券融资的制约条件依然较紧,再加上民间融资又缺乏合法性,使得民间融资常常被贯之以乱集资的罪名而被取缔甚至惩治。
  第三,在民有经济发展对策的建议方面,主要是从政府管理部门来说,主要是转变观念,消除所有制歧视,加快金融改革,调整和完善融资体系。包括以下几种举措:一是建立完善的间接融资体系,为此需要大力发展民间银行,建立多层次的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中小资本市场;二是促进财税政策的改进;三是完善民有企业的融资法律制度,增加资本市场的交易品种,建立除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以外的可转换债券以及投资基金市场,增大市场容量;设立二板市场,拓宽民有经济的融资渠道等。
  第四,在关于民有经济的称谓上,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发现目前学术界还没有以民有经济这样的称谓来统称非国有经济的提法,类似的提法则是民营经济或者是非公有制经济。民营经济的提法是从经营权的角度来界定这一概念的,非公有制经济是从姓氏角度来界定的,因而后两种提法所涵盖的内容必然是有区别的,民营经济既包括民有民营,也同样包括国有民营,非公有制经济只包括个私经济,我们说,这两种提法并没有准确和全面的界定出这一市场经济背景下生成的非国有经济力量。而本文从产权的视角,从“所有”的视角进行界定,无疑是符合市场经济主体要求的,我们说,参与市场经济交易的主体必须是所有权清晰的,这是一个基本前提,所有权的清晰是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基石,单纯从经营权来界定,会将一些所有权不清晰的经济组织加入市场化运作,势必会影响市场的竞争和市场资源的最优配置;如果从姓氏的角度来界定内涵,就会将一些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经济组织剔除在运行之外,而只有从最基本的所有权视角来界定,从个人所有的这一人类最基本的产权发展要求出发,才能真实和准确地界定这种产权安排的历史演进方向,而且社会主义的本质就是要实现人民最本质的权利,即经济上的权利和政治上的权利,而经济权利是政治权利的前提和基础。“有”和“营”的区别在于权利的不同,中国经济已经历史地选择了市场经济,就必然要大力发展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有效产权组织,那么合理地界定这一产权组织的内涵就显的是十分必要而迫切的了。
  最后,关于民有经济与国有经济在市场经济运行中的基础地位到底孰优孰劣,目前理论界也仍然是莫衷一是。普遍的观点认为国有经济基础地位牢不可破,甚至认为动摇国有经济的基础地位就意味着是动摇社会主义的根基,目前在学术界将民有经济定位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基础的观点还是十分罕见的,可以说几乎没有这种观点。我们说,如果研究民有经济的理论始终得不到一个根本的突破,仍然只是在概念的内涵和其作用上兜圈子,没有更进一步的认识,这无疑会影响民有经济的发展,会使人在实践中自然而然的产生发展民有经济不过是一种权宜之计的观念,最终的结果就是延误改革的进程。

  五、论文研究的方法
  (一)历史和逻辑相统一的方法
  (二)辩证唯物主义的分析方法和交易成本分析方法的综合运用

  六、论文的主要内容及创新
    本论文的主题是发展推动中国经济制度变迁的基础力量——民有经济,构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的基础。
  本文首先构建起比较与综合新制度经济学和马克思主义制度变迁理论的分析视角,建立这一分析框架,意在指出在研究一种产权安排时,首先要先研究伴随生产力新的客观要求与本国生产力水平状况相适应的经济制度及制度实现形式,与此同时要对这种制度实现形式进行跟踪研究,认识和揭示如何壮大与生产力发展相适应的制度实现形式和相应的制度供给以及由此引起的制度变迁走向;文章继之运用这一框架理论从中国现实的经济制度变迁的逻辑运行和逻辑架构的双重视角来审视中国经济制度变迁的关键所在是确立和保护劳动者的个人财产权。从制度变迁的逻辑运行视角来看宏观经济调控的顺畅与否有赖于微观运行机制的形成和完善,而形成和完善微观运行机制的关键所在是要搞清楚谁是市场经济运行的主体力量,是国有经济还是民有经济?尽管文章并没有直接给出答案,但紧接着文章从制度变迁的逻辑架构即变迁目标的确立、变迁主体的培育以及推动变迁的制度供给进行分析,得出推动经济制度变迁的关键是确立和保护劳动者个人财产权;随后文章对崛起于中国农村田间地头,体现劳动者个人财产权精神的民有经济的历史生成及其与经济市场化之间互动进行了深刻分析,一方面从民有经济的生成、实现形式以及运行机制等方面来考察民有经济的内质,另一方面从理论和实证两个方面就生产社会化与经济市场化、产权社会化之间的互动,得出经济市场化的高低有赖于产权的社会化,而产权的社会化实质就是产权民有化,就是要让民有性的产权成为市场经济的微观运行基础的结论,那么为了使民有经济成为真正成为推动中国经济制度变迁和市场经济运行的基础力量,论文就现存的制约民有经济发展的市场准入制度约束、融资制度的约束、产权保护制度的约束以及发展民有经济的路径进行了深刻分析,提出发展民有经济即实现从体制外成长向体制内发展的跃迁的最佳路径是发展混合所有制;最后本文就民有经济的发展壮大对中国经济制度变迁基本走向——以人为本即产权民有化、民有基础化、富裕共同化的影响从理论和现实以及实现路径进行了相应的思考并提出自己的看法。
  本论文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创新之一民有经济概念的提出,对于这一概念目前无论是学术界还是政界,普遍流行的提法是民营经济或者是非公有制经济,他们或者是从经营的角度或者是从姓氏的角度来定义这一市场化改革的产物,对此,本文不敢苟同。本文认为民有经济是体现个人财产权精神的市场经济运行的微观基础。回顾市场经济产生和发展的历史脉络,不难发现市场经济的确立是以财产权利制度的确立为前提的。正是由于民有经济的产权安排中体现了劳动者的个人财产权精神,因而,自然地成为了市场经济运行的基础,为此,我们要破除制约这一有效产权组织成长壮大的制度障碍,促进其不断发展壮大;创新之二,提出民有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基础,突破了唯国有的论调,本文提出从制度的基本要求来看要以公有制为主体,但是从运行层面上将要体现民有经济的基础地位,因为就目前而言对民有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作用已经得到认可,但是对它和国有经济的定位仍然存在分歧,即到底谁是市场经济的运行基础,仍然是莫衷一是,本文从制度变迁的视角对其进行了相关性分析,得出民有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基础;创新之三,提出混合所有制是发展民有经济的最佳路径安排即如何实现从体制外成长向体制内跃迁,改革已经进入一个全新的阶段,在这个阶段就必须要啃硬骨头,这个硬骨头就是必须要进入核心地带,进入体制内发展,就必须要实现跃迁,而这一跃迁的结果不仅是所有制结构的焕然一新,更是中国市场经济运行基础的置换;创新之四,提出中国经济制度变迁的人本走向,文章从中国经济制度变迁的关键是确立和保护了劳动者的个人财产权,正是由于劳动者个人财产权的确立,才使得民有经济蓬勃发展并极大地推动了中国经济制度变迁的历史进程,并由此也决定了制度变迁的基本走向是实现以人为本的人本观即尊重和保护人最基本利益,赋予劳动者以相应的产权安排实现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即共同富裕。

  七、论文提纲
  引言
  一、论文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二、论文研究的主题
  三、国内外研究的现状
  四、论文研究的方法
  五、论文的主要内容及创新
  第一章 新制度经济学与马克思主义制度变迁理论之比较
  一、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变迁理论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制度及其变迁理论
  三、两种不同视角的制度变迁理论之比较
  第二章 双重视角下的中国经济制度变迁及其关键点
  一、与市场经济制度相关的几个范畴
  二、双重视角下的中国经济制度变迁
  三、推动中国经济制度变迁的关键是确立劳动者的个人财产权
  第三章 体现个人财产权精神的民有经济的历史生成及其与经济市场化之间互动分析
  一、以个人财产权为内核的民有经济的历史生成、实现形式、特征及运行机制
  二、以个人财产权为内核的民有经济在中国经济制度变迁中复兴的逻辑必然性和现实基础
  三、经济民有化和经济市场化之间的互动分析
  第四章 推进中国经济市场化(经济民有化)进程的路径以及关于现存制度约束的思考
  一、推进经济市场化(经济民有化)进程的最终路径——由体外向体内
  二、关于经济市场化(经济民有化)进程中现存的制度约束及思考
  第五章 中国经济制度变迁的基本走向:人本化——产权民有化、民有基础化、富裕共同化
  一、经典理论“重建个人所有制”的启示:人本化——产权民有化、民有基础化、富裕共同化
  二、产权民有化、民有基础化、富裕共同化之现实思考
  三、产权民有化、民有基础化、富裕共同化的实现途径——“劳者有其股”
  参考文献
  致谢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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